【省疫情10号通告内容,10号疫情最新数据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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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5月19日零时起实施全市交通管控

广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于2022年5月18日发布第10号通告 ,决定自5月19日00:00起实施全市交通管控,具体措施如下:居民出行限制全市居民需严格落实第8号通告要求,非必要不外出 ,原则上不离广 。确需外出的 ,需符合特定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广安市全市范围防控措施广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第7号)居民离广管理:自2022年5月11日15:00起,全市居民非必要不离开广安。如必须离开,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并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备,返回时需配合健康管理 。

成都全市于8月29日发布最新通告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主要措施包括分级分类管控 、严格核酸查验 、限制人员流动、关闭密闭场所、调整教学安排等 ,自8月30日零时起暂定实施5天 。

迪庆州关于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10号)

迪庆州关于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所有入返迪人员需严格落实“落地检”。近7天内有省外 、省内边境县和有本土疫情发生地区旅居史的入返迪人员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行“3天2检 ”,即在机场、客运站、交通健康监测服务点和免费核酸检测点进行落地检后 ,间隔24小时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迪庆州关于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7天内有内蒙古 、西藏、新疆、贵州 、四川和西双版纳州以及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迪人员,要主动向目的地社区、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并主动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对不主动报备、隐瞒行踪 、不配合相关健康管理措施的人员 ,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关于调整部分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定点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各健康监测酒店、集中隔离酒店 、疫情防控安全监测服务点工作人员 、新冠肺炎病毒阳性病例转运医务人员、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相关医务人员、进口冷链食品加工 、运输、储存、销售等企业一线人员,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能上岗。

11月10日关于进一步加强潼南区社会面疫情防控的通告

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区社会面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11月9日以来所有来潼返潼人员 ,按规定向目的地所在村 、单位报备 ,如实填报“社区报告二维码”,严格查验渝康码、行程码以及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行“落地检” ,按要求落实分类健康管理措施 。

根据当前潼南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自2022年11月10日16时起,对小渡镇相关区域实行临时管控。具体措施如下:具体区域小渡镇双屋村4组吕家坝院子;小渡镇双坝村斑竹场;小渡镇场镇。

根据当前潼南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和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并报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 ,自2022年11月10日起,将我区小渡镇、卧佛镇划定为疫情中低风险区,现通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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